首先, 他认为由于具体的“物”客观存在, 有一定的规律可循, 因此, 诗人写景状物时 未始不有定法,即所谓“然而重山峻岭, 长江、大河之中, 自有天然筋节脉络, 针线波澜, 若蛛丝马迹, 首尾贯注, 各具精神结撰, 则又未始无法”。其次,他立足于自己的创作经验及对前人诗文的品评研究, 发现在具体结构、布局、行文过程中, 也存在一定的规律, 即“起伏承接, 转折呼应, 开阖顿挫, 擒纵抑扬, 反正烘染, 伸缩断续, 此诗中有定之法也”。再次,他认为这些可循之笔法, 在具体运 笔过程中又千变万化,“或以错综出之, 或以变化运之; 或不明用而暗用之, 或不正用而反用之; 或以起伏承接而兼开阖纵擒, 或以抑扬伸缩而为转折呼应; 或不承接之承接, 不呼应之呼应; 或忽以纵为擒, 以开为阖, 忽以抑为扬, 以断为续; 或忽以开阖为开阖, 以抑扬为抑扬, 忽以不开阖为开阖, 不抑扬为抑扬; 时奇时正, 若明若灭, 随心所欲, 无不入妙……”因此,“有定之法”又为“无定之法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