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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泉 发表于 2025-5-18 23:24 你不止一次犯: 孤平等格律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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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5-5-19 14:05 平仄失调有两大类,请不要混为一谈。
林泉 发表于 2025-5-20 02:50 无论你怎样诡辩, 你的对句屡屡出错, 成为病句,
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5-5-20 16:09 所以看到了你至今故意混淆两大类平仄失调。
林泉 发表于 2025-5-22 04:18 事实证明: 是你~ 不具备对联基础知识,
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5-5-22 15:34 不犯孤平时,你真的不明白什么是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必论吗?
林泉 发表于 2025-5-23 05:33 你根本不懂对联。 先把基础知识弄明白吧。 曾先生,郭先生,光环先生以及我~
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5-5-23 14:02 恰证明你,仍然在刻意混淆两个不同性质的平仄失调。
林泉 发表于 2025-5-24 01:44 翻来覆去,胡说八道。 无论什么性质的"平仄失调"都是格律平仄错误。 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!
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5-5-24 15:09 提醒你:不要再刻意混诸淆两个不同性质的平仄失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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